1.依據市府 1090225 府人考 1090261953 號函,為有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 治,降低同仁感染風險,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旅遊疫情公告第一(泰 國、伊朗)、二(新加坡、日本、義大利)、三(中國、香港、澳門、韓國)級旅遊 警示的國家(含轉機),建議同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,防疫期間各單位主管如遇 所屬同仁請假欲前往上述警示國家,請適時關心、勸導儘量取消或延期,以保 護自己和其他同仁健康。
2.另如有前往旅遊警示國家,返國後須配合相關檢疫或隔離措施者,如可屬可歸責於當事人情形者,不得核予公假。
3.因應武漢肺炎的相關防疫措施,相關訊息視鈞局最新訊息隨時周知,敬請同仁隨時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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