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 114 ( 115 )年後備軍人申請辦理緩召業務。
(一)主旨:公告受理 114 ( 115 )年度後備軍人緩召日期。
(二)依據: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100 年頒「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、 逐次與儘後召集作業手冊」辦理暨國防部 114 年 5 月 12 日國全動管字第
1140128892 號令修正「 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」。
(三)公告事項:
一、 申請緩召日期:自 114 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。
二、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同仁請於期限內向本校人事室填表申請。
三、有關申請規定逕至人事室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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