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25 日臺教社(四)字第 1090044946 號函(如附件 1)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。
三、旨揭考試訂於 109 年 8 月 8 日(星期六)舉行,於 109 年 4 月 10 日至同年 5 月 8 日受理網路報名,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。敬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教師、學生、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名;為鼓勵學生報考, 19 歲(含)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。請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、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。
四、有關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部 109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 https://blgjts.moe.edu.tw ),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: 0800-699-566(免付費) / (02)7749-3664 ;服務信箱: blg.sce@deps.ntnu.edu.tw 。
五、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 1 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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